• 2008-06-03

    《尼罗河上的惨案》之未解谜团 - [Roll Soler]

    写得确实不错,不愧是侦探小说史上里程碑式的著作。。。

    唯一稍稍不尽人意的地方,就是墙上的血字。

    波洛发现了两瓶指甲油。一瓶是玫瑰色指甲油,已经空了,只留有几滴红墨水,是西蒙用来假装鲜血骗人耳目用的;另外一瓶是深红色指甲油,还是满的。

    在路易丝死之前,这就已经是一个很重要的疑点了。既然林内特不可能蘸着自己的血去写血字,那么唯一有可能写上血字的人,也就是那个凶手,只可能是腿上有伤的西蒙,因为再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找到那么多的鲜血。然而波洛却没有依照常规逻辑怀疑到这一点,而是紧咬着手枪不放,这里设计得的确有些牵强。

    而在后面的推理中我们知道,在西蒙写血字的时候,他的腿还没有伤,而林内特头上的伤口是不可能弄出这么多血涂抹到墙壁上的,这一点医生已经在第一时间做了证明。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西蒙用那瓶深红色指甲油写上了血字。然而在波洛察看指甲油的时候,唯一有可能作涂料的深红色指甲油还是满的,而且没有丝毫迹象表明这瓶指甲油曾被用来往墙上涂写。况且波洛曾经将两瓶指甲油的气味进行对比,真正的指甲油的味道,也就是那瓶深红色指甲油的味道,应该是强烈的水果气味。倘若西蒙用深红色指甲油在墙上写下血字,那么不可能没有人闻到血字散发出来的水果气味而产生怀疑。所以血字应该不太可能是用深红色指甲油写在墙上的。于是血字变成了一个悬而未解的疑团。然而在这之后的推断过程中却再没有涉及血字这一线索。我想,这应该是情节设置上的一个失误。

    想想看,血字的设置,主要是为了表明凶手的脑筋简单。也是为了间接为杰奎琳洗脱罪名。这个目的是值得肯定的。然后在接下来的安排中,血字并没有在第一时间进入到侦探波洛的视线当中,这已经让人觉得奇怪了。而之后的推理过程又对此只字不提,逻辑上却完全没有必要隐藏这一条线索。所以看来,作者应该是一时疏忽而没有注意到的缘故。

    不过,由于指甲油这个线索引入得过早,也不好马上就表述深红色指甲油曾被人动过手脚,这样一来就会破坏小说整体的悬念感,所以作者也是不得已而为之。

    虽然不是什么重要的细节,但对于阿加沙这种大家来说,这种小的遗漏,就应该是大的遗憾了。

     

    PS:亦或者,西蒙是用当时没用完的红色墨水写的血字?这倒是说得通。但这么简单的事情,作者为什么就不一笔带过一下使情节更完美呢?还是另有疑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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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评论

  • o~!my god!I finally found here.you are really redicouls.
    我觉得阿加沙,这种小说不必太探究细枝末节,比如脚印,字迹什么的,还是从凶手的动机——利益关系,和人物的心理入手,关键在人性。啤酒谋杀案也是经典中的经典,明天带给你,最让人感慨地是:我以为我杀了他,实际上我却杀死了我自己。这就是爱情。哈哈,那么多网友陪你,你人缘老好喽~!